成锡奎律师下一页下一页

成 锡 奎

事务所主任,三级律师

学历: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士学位,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法律政治系结业,参加上海市司法局97第一期司法事务管理培训团赴美国华盛顿大学培训

经历:曾担任上海市局团委书记,上海市少教所副所长,上海市司法局宣传处副处长,上海市第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上海市涉外经济法律咨询中心副主任

近几年办理的主要案件:

A.担任澳大利亚独资企业上海博罗石膏板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该公司总投资额为7000万美元,派员为该公司建立了法律部,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

B.曾担任日本伊藤忠商社在上海开办服装公司项目的全权代理。

C.曾为日本JVC公司经济案件特别授权代理人,法院一审和二审均胜诉,为该公司挽回损失达人民币800多万元。

D.在上海第一起重大股票挪用公款贪污案中,为失足青年担任辩护人,并作了有力辩护,保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中央电视台和上海电视台均作了报道。

E1998年特别授权受理香港中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诉中国农业银行存款纠纷案,为当事人挽回损失人民币2000多万元。

F.受香港独资上海国银企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国银花苑小区(一期)施工招投标法律顾问,参与文件的起草、修改和谈判,该项目总投资达人民币4亿元。

G.代理被告上海浦东铁路集团昆山格氏药物化工厂购销治疗艾滋病药物主要原料合同纠纷案,经过大量的取证,与专家(药物)探讨,致原告主动撤诉,为当事人避免了4100多万元的经济索赔。

H.成功代理上海市杨浦区粮食采购供应站购销合同欠款纠纷一案,通过大量认真具体的调查取证工作和论证有力、证据充分的代理答辩,经过法院一审、上诉审、发回重审、再上诉审,终使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基层法院的第二次判决,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I.被告人xxx犯严重罪行,被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受被告人和家属委托,担任被告人的法院第二审的辩护人,经过大量调查取证,本人在法庭上的有力辩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改判为十五年有期徒刑。

J.为“陆海基地平价房”项目(建设面积10万平方米,总投资额为人民币4亿元)起草合同、参与谈判,投资双方为新加坡良础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中启新型钢结构房产有限公司。

K.起草、修改并参与讨论上海市行政法规《上海市娱乐业管理办法》。

荣誉简介
A. 1989年被评为上海市普及法律常识先进个人。
B. 1990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评为“全国普法先进个人”。
C. 1994年元月获得“上海律师涉外服务标兵”提名奖。
D. 1996年获得“东上海十佳律师”称号。
E. 1996年被评为“法律服务”先进个人。
F. 1997年被评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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